書法品評的標準,不要走入誤區(qū)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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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量任何事物的好壞,都有一個尺度或稱其為標準,在競技項目中.標準是明確的,衡量速度快慢用時間,衡量遠近或高度用距離,衡量重量用衡器等等,一看便知。衡量藝術(shù)品就不那么容易了,藝術(shù)畢竟不是田徑項目,表面上差異性很大,風格也不一樣。無法用一個統(tǒng)一的尺度去衡量,這就給書法品評帶來相當大的難度。但無論有多大的差別,還是有規(guī)律可尋,有它的內(nèi)在的標準。清代的包世臣為了區(qū)分清代書家的高下及風格特征,把書法分為神、妙、能、逸、佳五品。并進一步解釋說?!捌胶秃嗢o、遒麗天成.曰神品;醞釀無跡,橫直相安,日妙品;逐跡窮源,思力交至.日能品;楚調(diào)自歌.不謬風雅,曰逸品;墨守跡象,雅有門庭.日佳品”。
在書畫藝術(shù)的品評中,標準往往是多元的,或者說是幾重的.在書法審美的過程中.人們往往陷人幾個誤區(qū)。
誤區(qū)一:看名頭大小,看外在包裝
比如淮誰給誰題過什么字,誰誰說過什么贊揚的話.是誰誰的學生,在什么地方有他掛的什么作品,誰的什么作品作為什么禮物送給過哪FN什么大官,在什么地方舉辦過什么展覽,在電視臺亮過相.在廣播里有過聲,在報紙上有過字,等等,很能迷惑不少半懂不懂的人和完全的外行。以上這些不能說不是標準,但都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和讓人弄不清楚的字外關(guān)系。不能說明問題或是不能說明全部問題,如果以此為標準,那練‘“字外工夫”的人就更多了。
誤區(qū)二:名家的作品一切都好
用名人的評價而涵蓋他的作品未免不太合適。真正的藝術(shù)家不是自我的重復或克隆,而是不斷地修正、否定自己,他才能夠前進。不同時期的作品也不一樣,即便是同時期的作品,也有精品和應酬之作,因此,以人定藝也是不可取的。
誤區(qū)三:迷信古人為**標準
用我國古代形容王羲之書法的“骨豐肉潤、人妙通靈”為標準是否可以呢?也不行?!碍h(huán)肥燕瘦”她們都很美,但她們骨肉都不勻停,況且就連王羲之、顏真卿等這些書法大家的作品,歷史上也有褒有貶。當然也不能作為**的標準。
由此可見,我們作為書法品評的標準,不是在他的現(xiàn)象上而是在他的內(nèi)部機理,抓住幾個本質(zhì)的東西,就不容易被表面現(xiàn)象所迷惑了。我認為,書法的標準用四個字便可概括,這四個字是“法、理、勢、意”。
品評標準一:法
法。首先是指方法或技法,它包括筆法、墨法、章法等內(nèi)容。書法在書寫的過程中,無一筆不受法的規(guī)范和制約,點畫千姿萬變而不離其法。因此,書法也被稱為法書。書法家往往被稱為法家.有了這個標準,我們就有了第*個尺度,首先看其人是否用法在寫字,用筆是否符合筆法,寫篆書是否符合篆法,寫隸書是否符合隸法.寫楷書是否符合楷法,整體上是否符合章法等等。如果認定寫字有法,進而我們還要看其執(zhí)法的水平如何.是過是不及還是恰如其分,是游刃有余還是勉強對付,是固守死法還是活學活用。
當然還有一種情況,就是古人所說的‘’不J-者.工之極也’l’的情況,是看似無法,實際上是在度控制下的有法和無法的混合體,像謝無量的孩兒體和弘一法師的行書.是運用法到一定程度達到任意揮灑皆自如的境地,類似這樣的情況。是需要欣賞者仔細辨認的。
品評標準二:理
理。寫字除了技法外,還要合乎情理,所謂情理就是符合自然規(guī)律的原則,符合宇宙的辯證法。作為一個標準,理,首先要看書寫的漢字,符不符合組成漢字的基本原則,也就是“六書”的結(jié)字原則.盡管筆法比較嫻熟,但如果無視漢字組成的自然屬性,就失去了漢字的賴以生存的趣味性,則視為無理。其次。要看書寫的漢字符不符合宇宙間對立統(tǒng)一的法則.宇宙間的一切事物都是以陰陽兩個方面相比較而存在,相矛盾而發(fā)展的。只有這些矛盾著的事物互相作用和相互依存,才使得大自然的事物時刻發(fā)生著千奇百怪的變化。書法也是借助于白然界的現(xiàn)象.成為抒發(fā)感情的一種形式,因此,它應該而幾必須合乎宇宙間事物的變化規(guī)節(jié)牡和對立統(tǒng)一的關(guān)系。比如:書法中的陰陽、虛實、粗細、黑白、強弱、潤燥、方圓等等.無有窮盡。這些相互對立和矛盾的現(xiàn)象互為前提、互栩依存、互為因果.把矛盾的雙方控制在適度的范因內(nèi).就視為合理了。如朱搞得過分了,也就無理了。
品評標準三:勢
勢。有了法,有了理.它可以是柔弱的,遲緩的,蒼白的.這個問題要用勢去解決。藝術(shù)作品中的勢,是指藝術(shù)作品的生存力強弱所在,作品有無沖擊力、感染力和震撼力,主要體現(xiàn)在書法的勢上,書法的勢即是線條本身的活躍程度和線條之間的矛盾關(guān)系。這些是靠呼應、映帶、起伏、重力、彈性來完成的.勢能越大,作品顯現(xiàn)出的生存力就越強。就氣勢而言,也有外勢與內(nèi)勢之分。外勢將勢能顯示在表面,體現(xiàn)在書法外在形象上,如果搞得過分了,形象就顯得劍拔弩張,張牙舞爪,疙疙瘩瘩.忿忿不平.這當然比無勢要強一些,但仍然讓人感到做作而無法接受。真正的高標準是內(nèi)勢。內(nèi)勢是在外在平和形象的掩蓋下,內(nèi)涵十分驚險,一于一分復雜,有著一觸即發(fā)的矛盾關(guān)系,人們受Ej一奇心的驅(qū)使.通過平和表象.追究內(nèi)在的矛盾沖突,越琢磨把玩越有趣味,王羲之的行書就是這樣,“不激不厲而風規(guī)自遠”。
品評標準四:意
意。即意境.包括書法作品的精神狀態(tài)和精神境界。當然這也是衡量書法作品的較高標準,古今書家,無不以神采、念境為書道之極峰。給欣賞者留下更多的遐想的空間,沒有.U}境的作品好像一個四肢發(fā)達、頭腦簡單的人,不會引起人們多大興趣。當然,作者思想感情也有高低、雅俗之分.同時給作品帶來各種氣息。
只有當作品以*簡潔的線條,表達出*豐富的感情或表達出某種精神狀態(tài)時,作品才算成功.才會有讓人百看不厭的藝術(shù)魅力。在欣賞作品時,我們還應特別關(guān)注那些以拙勝巧、大智若愚的作品。這些作品初看不起眼.但越看越有味道。有些作品散發(fā)出一些獨特的氣息,令人陶醉。正如一個看似非常普通的人,最初接觸也很平常.但他不斷產(chǎn)生思想.不斷流露出智慧,不斷能巧妙地解決難題,而且在你*需要幫助時.他出現(xiàn)了。他仍然是以平平常常的面貌出現(xiàn)的。這樣大智若愚的人,當你離開他時.仍會情不自禁地留下深切地懷念和遐想。這就是一種意境。當作者純熟的筆墨融入了哲學家的思想、詩人的感情、音樂家的韻律、畫家的空間感時,這種意境也就產(chǎn)生了。
由上四個標準可以概略地說明,書法的欣賞和品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理解和掌握這個標準.也是一個由實踐到認識,由認識到實踐的多次反復的過程。只有常常留心翰墨,窮技博究,并通過自己的親身實踐,才能達到“觀千劍而后識器.探千曲而后知音”。